【48812】【山东】2023年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成果

发布时间: 2024-08-20 作者: 新闻资讯

  2023年第3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共检查流通领域空气净化器产品18批次。

  本次检查根据GB4706.1-2005《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、GB4706.45-2008《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别的条件》、GB/T 18801-2022《空气净化器》、GB36893-2018《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、GB4343.1-2018《家用电器、电动工具和相似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:发射》、GB21551.3-2010《家用和相似用处电器的抗菌、除菌、净化功用空气净化器的特别的条件》等规则要求,对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输入功率和电流、作业时分的温度下的走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耐湿润、走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非正常作业(不包括第19.11.4条的实验)、稳定性和机械风险、结构(不包括第22.46条的实验)、内部布线、电源衔接和外部软线、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、接地办法、螺钉和衔接、电气空隙、爬电间隔和固体绝缘、辐射、毒性和相似风险、洁净空气量(颗粒物、甲醛)、累积净化量(颗粒物)、净化能效(颗粒物、甲醛)、噪声、能效等级(能效比、待机功率)、除菌率、接连打扰电压、打扰功率、辐射打扰等项目进行了查验。

  本次检查发现山东三源家电有限公司出售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,不合格项目为净化能效、结构、洁净空气量。

  对本次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出售者,山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已责成相关商场监督办理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》以及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、山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关于监督检查的有关法律法规,做好不合格成果处理作业。